涉好特卖售假案宣判:8人获刑、罚款近320万元

今日,化妆品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涉好特卖售假案迎来最新结果。
3月12日,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宣判了多起知产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一起知名日化用品制假、售假案件。经化妆品报多方求证,该案件系此前涉好特卖售假案。(相关报道见“好特卖售假被查,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源于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资料显示,该案件被告人为唐某、张某、黄某、秦某、吕某、李某、杨某、何某8人。造假团伙通过调配原料、罐装、贴标、装盒等一系列操作,生产假冒产品,再以处理品、尾货之名,层层分销至连锁超市好特卖,低价出售,牟取非法利益。
案件显示,2023年2月起,唐某在接到张某的订单后,组织多人生产加工假冒资生堂旗下洗护品牌“可悠然”“丝蓓绮”等洗护产品。其中,黄某负责膏体的配方配比,秦某负责各制假环节的收发货等跟单工作,吕某负责跟单和走账,杨某则负责对部分洗发水进行灌装、包装至成品。
另外,吕某还从何某处,或通过何某向李某采购假冒的“fino芬浓”品牌洗发水和“安热沙”品牌防晒霜,销售给唐某。唐某则将生产和采购的假冒产品一起销售给张某。
后经层层转卖,经被告人制假的10万余件假冒化妆品流入好特卖门店,向消费者出售。
△相关假冒产品
相关资料显示,好特卖是上海芯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商品特卖店连锁品牌,售卖包括美妆、洗护、零食、玩具在内的多类产品。好特卖店内的大部分商品均以低出商品原价的价格出售,其中,在美妆品类里不乏像欧莱雅、妮维雅、安热沙等国际知名品牌。
好特卖线下门店工作人员曾告诉化妆品报:“店内大部分产品都是临期产品,也会告知消费者,所以卖得会比较便宜。”
自去年4月被浦东公安分局泥城派出所查出好特卖售假后,售假源头和好特卖的货源管控引发广泛关注。
上海浦东法院资料显示,被告人张某,在明知产品为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仍向被告人唐某采购假冒洗护用品,在品牌方的“授权资质”等文件一应俱全的情形下,以低价正品、厂家直销为诱饵对好特卖门店进行分销。
针对该事件,一位好特卖内部员工曾向化妆品报表示,门店并不清楚这些是假货,自己也成了“受害者”,上述8名嫌疑人并非好特卖内部人员,其中有好特卖供应商。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或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唐某、吕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依据各被告人的参与程度、违法所得情况、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等情形,同时考虑到涉案产品作为日化用品,直接接触人体皮肤,假冒该类产品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法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作出判罚:
被告人唐某、吕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秦某、黄某、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张某、何某、李某均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3年不等实刑;
上述8名被告人共被处以319.5万元罚金。
编辑: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