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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海藻面膜成“重灾区”

化妆品报
· 2025-01-10
一企业频上黑榜,已被吊销生产许可。

文丨邹青颖

今日(1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3号)。通告显示,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中,包括面膜、防晒两大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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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此次不符合规定的面膜产品共15批次,均为海藻类面膜。其中,因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的面膜产品多达14批次,另1批次面膜产品检测出砷含量超标。

在本次通报中,有6批次海藻面膜产品均由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秀”)生产,包括“YEATIZZA雅缇莎水润海藻面膜”“Jiaqiman嘉琪曼滋润美肤海藻面膜”“凯秀玫瑰籽海藻面膜”“纯肤翠骨胶原海藻面膜”“泽秀媛蚕丝胶原补水海藻面膜”“美迪尚惠草本植物海藻面膜”。

据了解,广州凯秀成立于2009年9月,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以生产经营海藻面膜为主。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9月,广东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凯秀因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海藻面膜,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质量安全负责人蔡某被处以10年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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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从2021年2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广州凯秀生产的45批次化妆品被判定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其生产的面膜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不符合技术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晒品类中,有9批次产品均为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和防晒喷雾。其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等。

针对上述检测结果,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进口或者经营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此外,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杨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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