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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件!广州市监局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郭会|见习记者|2022-07-27 10: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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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被取消的化妆品备案产品数目约20万件。
文丨化妆品报见习记者 郭会

7月26日,广州市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关于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通告指出,拟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普通化妆品的备案。

据了解,受原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不完善和旧备案平台功能限制等原因,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前,备案平台上存在大量“僵尸”产品,即虽然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但产品信息仍然在备案平台上存在,给监管工作和社会公众查询带来了很大不便。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首次提出了注册人/备案人制度,通过化妆品备案的备案人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放市场,并对产品的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备案管理制度设计上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备案人主体责任。《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普通化妆品的备案人应当每年向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进口情况,以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情况。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告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

2022年4月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指出,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报的产品,由所在地级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备案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置。

据了解,拟被取消的化妆品备案产品数目约2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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