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6日),“德昭(重庆)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罚没29亿元”一事,被《观察者网》《每日经济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在化妆品行业掀起巨大风波。
今日(5月17日),《化妆品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现,该行政处罚中信息“罚没金额”一栏已由约合29亿元变更为29万元。该事件性质也由“化妆品新条例实施以来最大罚单事件”转为一起常规行政处罚事件。
△截自更正后
△截自更正前
更正后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对德昭商贸主要违法事实的描述未变,即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经营未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以及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及产品包括拉普瑞斯清透亮颜修护防晒等。
记者调查发现,德昭商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李某和伯某两个自然人,分别持股70%和30%。该公司经营实体包括一家位于重庆的实体美妆店和一家主营韩系化妆品的淘宝店。其中,实体美妆店于2020年开业并经营至今,并非网络传言中的“传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