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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下 防晒品类如何稳中求胜丨防晒三十六计②

吴若瑜
记者 · 2022-04-14
新规之下 ,防晒品类如何稳中求胜?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吴若瑜

在防晒市场多年来的消费者教育和品牌营销的影响之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防晒当作日常生活之必要。相较于基础类护肤产品,国内防晒市场的消费力、消费频次以及客单价均有提升的空间。欧睿数据显示,中国防晒市场规模预计2024年增长至244亿元。

不仅是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容,法规监管层面也体现了国家对防晒品类的重视。除了对防晒产品多检多查多曝光,在最新发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中,防晒功效还被列为需要进行人体试验的特殊化妆品之一。

自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新规实施以来,对各大国际国内的防晒品牌来说,不仅防晒品类的市场整体将更加规范,同时对防晒品牌发展也是一种挑战。

新规下的防晒功效评价

新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需要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即企业想要宣称某功效,需要有相应的科学依据证明。即“谁宣称功效,谁举证依据”,这对防晒品牌提出了新要求。

毋庸置疑,做功效评价,提供产品功效相应的依据已成为产品注册备案的必经之路,特别是像防晒功效这类需要进行人体功效试验的特殊化妆品。但真正值得防晒赛道关注的是产品进行功效“加法”时,所涉及的“特定人群”和“新功效宣称”。

以“儿童防晒霜”为例,随着近年防晒意识升级,不少美妆品牌分羹儿童防晒市场,推出儿童防晒产品。依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儿童防晒产品评估时,在危害识别、暴露量计算等方面,应结合儿童生理特点。“但是由于用儿童进行人体试验违反了道德伦理,所以儿童防晒类产品的功效评价都由成人实验者进行。但是成人皮肤和儿童本身存在差异,试验结果能否顺利通过注册备案,还要看当地药监局审批的严格度。”一位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说。

同时,为迎合当下消费者对多效合一功效型产品的消费需求,防晒产品的功效不止于基础防晒,抗蓝光、抗老、美白、保湿等多重功效也成了防晒产品的需求。那么,企业在宣称“多效合一”的时候,就需要更加谨慎小心。因为备案注册时,产品不仅需要进行防晒功效试验,叠加的功效宣称也需要相应的科学依据。据悉,防晒的检测价格在5-8万元之间,若叠加祛斑美白,功效检测费用将超3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像美白、抗皱、补水保湿一类的叠加功效,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但是关于“新功效宣称”的认定,目前市场还处于未知的状态。例如市面流行的抗蓝光、抗红光防晒产品,国家还未建立相关的方法和标准。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表示:“抗蓝光功效并不属于特证范围内,只要企业或机构建立起标准和方法,拥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即可宣称。”

除此之外,防晒原料端也因新规实施产生了一些难题。美丽修行合伙人& SaaS事业部总监徐红曾在公开演讲中表示,新规实施后,新原料申报管理非常严格,特别像防晒剂新原料,纳米、生物类都属于高风险原料,受国家严加管控。可以预见的是,新原料申报管理的严格可能会对防晒剂的创新研发产生一定的影响。

检出未标识批件为何屡禁屡犯

一直以来,防晒剂的选择都是防晒产品研发的核心话题。作为防晒化妆品的核心功效原料,防晒剂的添加浓度、种类及不同防晒剂的复配情况与产品实际展现的功效有很大关系。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国家规定了允许使用的27种防晒剂,包括25种化学防晒剂和2种物理防晒剂,并明确了每一种防晒剂在化妆品使用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同时,记者关注到,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文件中,防晒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有“未检出标签及批件标识成分”“产品标签标示的防晒剂与产品检出成分不一致”等。

国家要求企业需按批件进行生产,为何还有企业要铤而走险擅自变更产品配方呢?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人体功效试验的成本较高,时间较长,若配方不合适,还要反复试验,可能耽误产品上新时间,因此部分企业为了尽快“拿证”,节省成本,会采用第三方提供的“易通过”方案,随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其他防晒剂,来替换产品标签中的防晒剂成分,所以出现了实际产品成分与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相较于以往法律规定,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监管视角和力度会更加贴合行业现状,直击防晒产品检出未标识批件的痛点。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且,《办法》还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值得注意的还有,今年1月生效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该法规恰好可以从生产端杜绝这一问题的产生。它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执行供应商遴选、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检验不合格后启动企业自查及留样等管理制度,以此进行事前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除了屡禁屡犯的检出未标识批件,防晒产品的SPF值虚标也是不少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张太军告诉记者,大部分SPF值虚标问题都是因为技术手段的差异所导致的。“例如检验机构采用的测定方法不同,参照的SPF值测试标准不同,或是防晒剂乳化稳定有问题导致后期检测出现SPF值降低。”

有业内人士认为,SPF值虚标既可以理解为技术原因,也可以看做法律问题。例如,日妆DHC品牌在中国的分公司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就曾因为产品网页宣称遇水后SPF值可达50+,但实际检测结果却与宣称不符而被行政处罚。

对于SPF值虚标问题,无论是广告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规定。去年颁布的新规则是从虚假宣称的渠道进行管控。国家药监局在去年8月6日颁布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活动主页面要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就是在严防部分品牌在防晒化妆品备案注册上合规合法,但在线上购物页面却夸大宣称的情况。

不难看出,一系列新规施行后,国家对防晒领域的监管、执法将会更加严格。企业只有坚守好做产品的初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符合功效时代需要的产品,优质的产品品质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能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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