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眉吐气!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文,为微商/播商正名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硕
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其中,不少内容关系到化妆品行业经营者的利益,尤其是电商、微商从业者。
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就业方式
《意见》提到,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
∆ 《意见》公布后思埠集团创始人吴召国发了一条朋友圈
据悉,上述工作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可以看出,作为新业态的微商、直播电商,在被政府部门“去污名化”的同时,正纳入监管范畴。以直播电商为例,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这也让“李佳琦们”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
鼓励“副业创新”,地摊经济、抖音、快手受益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同时,《意见》也提到要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
前段时间大火的“地摊经济”可纳入“兼职就业、副业创业”范畴。此外,抖音网红、快手老铁们等短视频创业者,也在被支持之列。需要指出的是,文中“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也意味着,在支持之外,国家并不会让这些新业态放任自流,鼓励发展与规范监管是并行的。而国家对电商刷单、夸大宣传等“劣币驱逐良币”行为的规范,也将有助于化妆品品牌营销朝着理性化迈进。
支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数字中台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要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传统惯性思维。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意见》指出,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
在疫情风暴中,以林清轩为代表的许多美妆企业正将数字化转型由可选项,变为必选项。据了解,在国内美妆企业中,伽蓝集团是最先为自身打造数据中台的企业。
对于数字中台的定义,伽蓝大数据中心项目总经理钟卫曾对《化妆品报》表示,数据中台像是“数据加工厂”,将各种应用系统、媒介终端获取的数据沉淀到数据中台,进行打标、清洗、分析和赋能,反哺企业的业务决策。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