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添加\违规生产:广州5家化妆品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王亚茹
见习记者 · 2020-07-22
5家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文丨化妆品报见习记者 王亚茹

7月20日,广东省药品监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5家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其中,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为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化妆品而被吊销化妆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露姿化妆品有限公司3家则是因为生产、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帅影染发膏被检出禁用成分“领氨基苯酚”、配方以外的染发剂成分,与许可配方成分不一致,被认定为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该公司生产的“美源发之神染发膏(自然黑)”产品检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成分超出使用限值,存在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行为。广东药监局认为其违法行为存在明显主观故意,且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涉案产品数量较大,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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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她白 紫毒香水 明媚光彩慕斯洁面泡沫”被检出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其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工艺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2018年4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缺陷5项,一般缺陷8项。广东药监局认为该公司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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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露姿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7日,生产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黄金蜗牛补水保湿防晒露”等共50种产品,上述50种产品均被认定为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该企业连续违法时间达六个月以上、产品数量较多,被广东药监局认定为违法行为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明知故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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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海维斯植物芳香染发膏”,同时存在检验员不具备对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情形。该企业被认定为存在明显主观故意,且生产的违法产品连续违法时间达6个月以上,严重违反产品生产工艺规程,被认定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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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金至尊美斯®祛斑霜”、“靓嘉丽美颜祛斑四合一(靓嘉丽祛斑霜)”、“冰巧潘姿®精装金美美坊祛斑霜”均被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苯酚”。该企业生产的涉案产品数量较多,涉案货值较大;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工艺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认定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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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此次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大多存在多次违法行为,且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因而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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